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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闻】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加强考古工地无人机管理工作
日期:2019-04-13 浏览:22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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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使用无人机,确保田野考古工作中无人机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使无人机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田野考古工作,2019年2月2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院购买的无人机实施统一管理,并将技术室负责制定的《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无人机管理办法》传达至各科室和考古工地。根据管理办法,各科室、考古工地在3月10日前完成相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严格落实每台无人机的归属责任人。无人机操作员只有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操作,其他未经考核的人员严禁擅自操作。

3月25日至3月27日,我院技术室在郑州对各考古工地无人机责任人进行统一培训。培训人员皆为我院各考古工地无人机责任人,培训内容包括无人机法规、理论、田野拍摄及操作培训等内容。本次共有17名无人机责任人参加培训并全部通过考核。


(摄影|任潇  编辑|蒋友鑫  审核|刘海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