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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新版文物保护法,筑牢文物保护坚实防线
日期:2025-06-23 浏览:1537次

为了更好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2025年6月20日上午,我院特别邀请河南省文物局安全处一级调研员李培军讲授《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讲座在院二楼会议中心举行,党委书记刘海旺出席,副院长杨文胜主持仪式,全院所有在职员工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培训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文物保护法修订情况与内容摘要;三是恪尽职守,主动担当,加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李处长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从基本原则、成法历程、所确立的重要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讲座内容着重强调新版文物保护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文物公益诉讼、“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等新增制度,同时特别指出作为一线田野考古工作者和业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和地方党委政府对接相关业务时,应该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并具体指出十点工作思路和要求,强调应该树立文化自信高度,严格遵循习总书记批示,全面落实好文物工作。培训内容涉及面广,重点提炼新版文物保护法精华,案例典型突出,针对性强,结合工作实际,从身边大多从事文物工作的反面警示案例出发,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全体参训人员深刻领会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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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局安全处一级调研员李培军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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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文物保护法专题培训现场 

培训结束后,党委书记刘海旺发表总结讲话。他表示,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是文物保护领域的一件大事。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加强贯彻落实。在工作中始终把文物保护放在首位,严格遵守红线意识,树立“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保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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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刘海旺发表总结讲话

他指出,遵守文物法是我们每一位文物工作者的基本准则和法律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私自占有文物。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职业纪律、职业操守,坚决不能监守自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守护好每一件文物。

他强调,新版文物保护法的实施,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加强宣传好文物保护法,作为文物工作者更有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树立文物保护意识,利用各种机会,比如考古发掘工地、举行的各种各样的活动等,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做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工作。

此次培训是我们面对文物保护新形势、新任务的一次“充电”,目的就是让大家吃透法律精神。下一步,我院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积极宣传,全面提升依法开展文物工作的能力。同时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工作机制,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文物保护工作新局面,切实履行好文物考古工作职责。

(作者|牛绵绵 摄影|牛绵绵 审核|刘海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