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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3-11-09 浏览:1108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车租赁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GDZB-WWKGYJY-20231101

3、预算金额:900000.00元(A包:450000.00元,B包:450000.00元)。

4、采购需求: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车租赁服务。由于郑州地区交通拥堵及限号、单位用车有时根据工作需要会集中爆发,为缓解单位用车压力,将本次采购分为两个包,每个包以服务期限结束或包预算金额满为合同止。

6、服务期限:1年。

7、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名义作为投标的,必须提供其总公司或所属法人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如供应商截止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缴纳社保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由于网站更新导致查询内容不一致,以最新内容为准。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制造(生产)产品、提供服务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3%-5%)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节能环保政策: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号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扫描与标书费转账凭证打包后按照每个包分别发送至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邮箱(hngd-tendering@163.com)获取文件(发送报名材料时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4.售价:300元/包。银行转账。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点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号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号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公告在《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网》发布。

七、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北三街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号

联系人:段女士、李先生、唐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887848

邮   箱:hngd-tendering@163.com

开户行:建行郑州花园路支行         

账   号:4100152302705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