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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工作站北仓库翻修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2-03-11 浏览:1672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郑工作站北仓库翻修加固项目

2.预算金额:240000.00元     

3.采购需求: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郑工作站北仓库房顶、檁条、椽子及后墙翻修加固等。

4.工程地点: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郑工作站

5.工期:30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营业执照。

1.2 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或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提供供应商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缴纳社保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不清晰、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在资格审查时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 其他补充事宜

3.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3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3.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获取。供应商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24日15点(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发布媒介为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网。

六、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北三街9号

联 系 人: 余老师

电    话:0371-66319695 

 

 

2022年3月11日